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005279186/2017-0006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预算,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7发布日期:2017-04-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

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单位构成:我院共有31个部门构成,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绩效办、督查办、立案庭、信访科、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柳林法庭、祭城法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法警大队、技术科、装备科、监察室、机关党委、网格办、网络办、诉讼服务中心、快审速裁中心、送达组、保全组。主要职能:(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的再审案件。(三)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七)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八)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九)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十)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个,其中行政编制132人、事业编制131人;在职职工263人,离退休5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7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3661万元,上升85%。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959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07.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729.2万元,上升32%。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4.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88万元,上升47%。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03.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672.3万元,上升174%。

(四)其他专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专项支出预算为473.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71.5万元,上升56%。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2016年相比减少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8万元。较2016年相比减少18%。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金水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附件
  • 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xls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