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747/2017-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三公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7 | 发布日期:2017-04-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相比上年预算不增不减。具体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相比上年预算不增不减。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相比上年预算不增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