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186/2017-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7 | 发布日期:2017-04-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分别对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方针、规定,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公正、独立地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5、依法对辖区内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对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轻微的依法行使不起诉权。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承办刑事赔偿事项。
10、开展刑事侦查技术工作,运用现代检察信息技术开展物证检验、现场勘验、法医视听、司法会计鉴定。
11、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12、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
13、承办其他应由本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的事项。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共设17个职能部门。具体构成为:(1)办公室;(2)政治处;(3)侦查监督科;(4)公诉科;(5)反贪污贿赂局;(6)反渎职侵权局;(7)监所检察科;(8)民事行政检察科;(9)控告申诉检察科;(10)检察技术科;(11)司法警察大队;(12)案件管理中心;(13)职务犯罪预防局;(14)监察室;(15)未检科; (16)研究室;(17)机关党委。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3603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办案费用和办案设备购置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3603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57.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126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483.5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583.6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1.3万元,遗属补助0.8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5.5万元,降低13%,主要是因为节能减排控制和降低办公经费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专项经费支出836.1万元,增长165%,增加主要项目是:政法转移资金购置办案设备政府采购预算 622.8万元,信访津贴10.6万元、司法辅助人员工资42.7万元、办案费16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与去年基本持平。共计38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增加其中出国费用为零、招待费3万元、车辆运行35万元共计3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专项支出836.1万元,其中政法转移资金购置办案设备政府采购预算 622.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
日常工作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
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
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计划。
八、金水区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