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186/2017-000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预算,三公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7 | 发布日期:2017-04-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水区总工会2017年“三公”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0.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50%,主要原因是按照从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的要求。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5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较上年度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0,较上年度持平。需要说明的是区总工会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因早年更换公务用车时由区政府办收回该车辆并予区其他单位使用,但一直未履行过户手续,该车辆仍挂在单位账面上,实际没有产生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因此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50%,主要原因是按照从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的要求。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