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8897/2017-002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8 | 发布日期:2017-04-1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结合目前我办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日常管理及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足,并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监督,提升监督管理质量, 4月18日,我办利用微信平台的便捷、快速等优势,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之间建立微信交流群,通过微信群可以方便的对在矫期间的矫正人员进行管理、交流、教育,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
我办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一、即时与矫正人员互动交流,也可以通过对其朋友圈的关注,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状况。
二、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我办工作人员经常在微信群里发布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并督促社区矫正人员学习。
三、我办注重发挥微信平台“虚拟空间”作用,针对个别自尊心较强,性格内向的矫正对象,积极通过微信平台搭建与矫正对象心理沟通的桥梁,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