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419/2017-00063: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农业/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新郑市农委: | 关 键 词农业,深化土地改革: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0: | 发布日期2017-04-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以来,新郑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的,以农户农民合法权益为抓手,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为载体,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解决好了相关遗留问题。加快农村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和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推动确权成果应用,逐步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承包地确权登记制度。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意见。加大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培训和工作指导,推进“三权分置”稳步开展。探索“三权分置”实践发展的新情况、新经验和新模式,逐步完善三权关系。
三是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市场运行规范,拓展市场服务功能,为流转双方提供价格信息、政策咨询、价值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加强土地流转价格监测和指导。加强流转合同管理,实行示范合同文本,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四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典型经验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状况分析和仲裁工作重点问题研究。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基层调解体系,推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