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金水区人民法院购买高速扫描仪和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05279426/2017-0008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府采购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28发布日期:2017-04-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金水区人民法院购买高速扫描仪和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委托,就金水区人民法院购买高速扫描仪和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经济技术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人民法院购买高速扫描仪和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C2017-G-25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金水区人民法院购买高速扫描仪和配套服务,配套服务为档案数字化及迁移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是所采购主要货物(高速扫描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系统集成”;适用区域:“河南省或全国”;

5、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四楼411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9时整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918526

采购机构: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526350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四楼4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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