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9492411/2017-002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02 | 发布日期:2017-05-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促进办事处继续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建立起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省、市、区下达的人口计划和各项工作目标,2017年5月2日,格林社区按明湖办事处计生办要求,与我辖区药店、诊所、企业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此责任书要求诊所不得出售终止妊娠药物,不得未经卫生部门批准购买B超设备;严禁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并将警示牌摆放在醒目位置,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要求企业做好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管理、育龄妇女独生子女费发放率要达到100%。企业要有专人负责计生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加计生办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时向职工们宣传国家的各项计生新政策。
我社区将积极协助计生办做好的各项工作,做好惠民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居民、企事业职工更好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