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87143/2017-00058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就业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就业,就业培训维权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16 | 发布日期:2017-05-1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惠政办〔2017〕19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济区2017年就业培训维权工作
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惠济区2017年就业培训维权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6日
惠济区2017年就业培训维权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2017年就业培训维权工作重点,强化目标责任, 现就2017年就业培训维权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一)就业工作目标
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详见附件1)。
(二)全民创业工作目标
全年实现农民工返乡创业260人;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50人。
各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创业,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三)培训工作目标
全年完成失业人员技能培训95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500人;创业培训610人(其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30人)(详见附件2)。
各镇(街道)要按培训计划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惠济区就业培训中心等4所培训机构要合理安排培训计划和教学计划,确保完成全年培训目标任务(详见附件3)。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
加强政策宣传,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按规定续缴养老保险费,引导未参保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参保续保25000人(详见附件4)。
(五)积极推进职业介绍工作
全年完成求职登记2500人,通过职业介绍实现就业800人,每个镇(街道)每年至少举办8场招聘会,累计举办不少于64场次。
(六)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增强集体协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企业集体合同签约率;加强用工维权日常巡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积极受理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确保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重大案件当年结案,年末结案率保持在93%以上。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考核目标实行百分制,其中就业工作30分、创业工作14分、职业介绍工作5分、培训工作16分、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20分、技能鉴定工作5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10分。个别指标超额完成可适当加分,不符合要求的要扣分。能量化的目标以实际完成数为准,不能量化的目标以实地查看、查阅有关资料及平时工作为依据(详见附件5)。
(一)就业工作(30分)
1. 就业目标完成情况(13分)。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城镇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项指标。
2. 就业台账建立情况(10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个人登记台账、新增城镇就业人员登记台账等。
3. 开展再就业援助工作和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 (2分)。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4. 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达标建设(5分)。
(二)创业工作(14分)
1. 创业目标完成情况(6分)。农民工返乡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2项指标。
2. 创业台账建立情况(6分)。农民工返乡创业台账、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等台账。
3. 其他创业工作开展情况(2分)。报表的上报情况,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文字资料的整理情况及就业创业工作日常宣传情况。
(三)职业介绍工作(5分)
1. 招聘会场次及开展情况(2分)。收集用工、求职信息,联系相关企业,送岗位进村、进社区,在招聘现场开展劳动维权、政策咨询、培训咨询等多项就业服务。
2. 用工信息发布(2分)。将收集到的岗位信息及时发布到宣传栏,通知辖区内各村(社区),方便未就业者求职。
3. 求职登记台账、空岗信息台账等建立情况(1分)。
(四)培训工作(16分)
1. 培训目标完成情况(12分)。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4项指标。
2. 培训台账建立情况(3分)。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4类台账。
3. 培训宣传情况(1分)。开展日常培训宣传工作,要有宣传资料、版面、条幅、宣传场面照片等。
(五)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20分)
1.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建设(2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建设所需的人员、场地、资金、硬件设施配备到位。
2. 主动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维权日常巡视工作(1分)。劳动保障监察员每人每年至少检查用人单位50户以上,并做好巡视记录。
3. 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摸底排查工作(1分)。不定期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近年来有工资拖欠记录、平时有被举报投诉的企业和可能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项目,要采取预警措施,逐个重点监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纠正,并跟踪督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4. 开展辖区内农民工维权矛盾化解工作(1分)。开辟农民工讨要工资、劳动争议、工伤认定等绿色通道,及时引导帮助农民工群体性案件当事人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
5. 积极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引导辖区内劳动者合法维权、逐级反映问题(3分)。引导辖区内农民工逐级反映问题,及时接待处理农民工维权投诉,杜绝因工资拖欠出现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6. 在各镇(街道)辖区内各建筑工地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3分)。
7. 依托各镇(街道)辖区内建筑工地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督促建筑方按月上报农民工工资表(3分)。
8. 在辖区内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张挂《劳动者维权公示牌》情况(1分)。
9. 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各镇(街道)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切实开展调解工作(3分)。
10. 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争议调解工作(2分)。
(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5分)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台账的建立情况,加大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拓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和人数。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10分)
1.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2分)。
2.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参保续保目标任务(6分)。
3.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台账(2分)。
三、奖惩办法
平时工作、季度和半年目标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奖惩方式以区督考办的措施为准。
附件:1. 惠济区2017年镇(街道)就业创业目标分配表
2. 惠济区2017年镇(街道)培训目标分配表
3. 惠济区2017年培训机构任务分配表
4. 惠济区2017年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分配表
5. 惠济区2017年就业培训维权工作考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