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00530744X/2017-00091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教育队伍建设
  • 发布机构:新密市教育体育局
  • 关键词:教师继续教育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5-18
  • 发布日期:2017-05-1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密市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暂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8日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暂行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暂行意见》(教师[2016]724 号)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139号)文件精神, 在我市建立一个动态的、可持续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及学时登记管理制度, 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实际,特制定《新密市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暂行意见》,请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培训、登记对象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等教育机构中取得教师资格的在岗教师。

    二、培训、登记组织管理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办公室在新密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及学时登记等工作。

    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设在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联系人:黄国涛 ,联系电话:60882598。

    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以教师编制所在单位为单位进行集体登记,不接受个人登记。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市各学校、局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及学时登记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置保障正常工作的设施设备。

    三、培训、登记依托平台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及学时登记管理工作须依托河南省教师教育网(网址:www.hateacher.cn)中“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

    各学校和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熟悉系统,要了解系统功能和使用方法,要学会通过系统进行培训项目设计,学员报名,培训学时、考核、结业等培训管理。要加强系统中教师基本信息的补充、完善和修正,教师基本信息的补充、完善和修正要及时,要动态化、制度化,确保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各中小学校和单位要选定专人进行系统管理,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系统管理员为设在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的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的王春阳(联系电话:60882567)。

    各中小学校和单位要认真填写《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负责人、系统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并于 2017 年5月底以电子档形式报送新密市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邮箱:Xm60882567@163.com)。

    四、培训任务、 周期、 结业发证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循环培训制度,每个中小学教师在每个培训周期内须完成 360 学时的培训任务,其中,校本研修 80 学时。

    教师在一个周期内累计完成 360 学时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可登录“系统”在线打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证书是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唯一凭证, 是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晋级、教师资格证书登记注册、年审的必备条件。

    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自发证落款之日 算起有效期 5 年,教师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有效期内参加下一个循环周期的继续教育培训。教师参加下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要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定的培训项目以及本人取得上一周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时间,合理选定和安排培训项目、培训进度,培训项目要根据本人的教育教学实际选定,培训进度要以5年完成360 学时统一考虑,分年度进行,每年度以完成72学时为宜,要充分考虑全部完成360 学时的最后时间,不要太早或者太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此要求设定培训项目。每5年为一个周期仅对教师个人设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定培训项目不再设定周期。

    五、培训、审核、登记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与学时审核登记实行“省、市、县(区)、校”四级管理,并依托系统按“谁设计培训项目、 谁进行学时审核登记”的原则进行。中小学教师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核定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项目设计学时为准。

    河南省教育厅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国培、省培两级培训与学时登记工作,负责依托系统进行国培、省培两级培训项目 设计、培训学时审核登记。

    郑州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市级培训与学时登记工作。负责依托系统进行市级培训项目设计、培训项目实施、培训学时审核登记。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本级培训与学时登记工作。负责依托系统进行本级培训项目设计、培训项目 实施、培训学时审核登记。

    市教体局将加大力度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为教师参加培训搭建培训平台,依托系统设计培训项目。设计培训项目将切合教师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切合教师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需求。

    依托系统设计培训项目具体要求:设计培训项目要选择有培训资质的师范(高等)院校或者网络培训平台进行。选择师范院校设计培训项目的,高中、 初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要选择本科及以上的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要选择专科及以上师范院校。

    现阶段,设计培训项目要选择承担国培师范性项目、中西部项目的师范(高等)院校和远程教师培训机构进行。

    高中教师培训项目由省教育厅负责设计,初中教师培训项目由郑州市教育局负责设计,县( 市、区)级高、初中名师、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设计,但其培训方案要先通过郑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设计;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可选择市教师进修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学校设计的符合上级要求的项目,培训时间要2天以上(含2天),其培训方案要报新密市教体局师训科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进行学时登记。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80 学时校本研修培训与学时登记工作,负责依托系统进行校本研修培训项目设计、培训项目实施、培训学时审核登记。纳入学时登记的校本研修形式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听评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校本课程开发、区域研修、网络教研、教学数字资源开发等。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已制定《新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根据《细则》对校本研修进行管理,督促、检查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校本研修培训情况,并对校本研修项目设计、实施过程和效果等进行评估和指导。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有计划地、认真地组织开展校本研修培训活动,要根据教师和学校发展需求依托系统认真设计培训项目,项目学时根据《细则》由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核定。

    六、其他培训学时登记
         (一) 学历培训

    在本人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有效期 5 年内参加各类教育教学专业学历教育( 含二年以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第二学历)学习的教师,如能够在有效期5年内取得毕业(结业、学位)证书者,可免于参加本周期360学时培训;凡跨周期参加学历教育而本周期内不能获取毕业(结业、学位)证书者,仍应与其他教师一样参加本周期的继续教育,待下一周期取得证书后,免于参加下一周期 360 学时培训。以上情况,均不包括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特殊专项培训。

    培训学时登记依托系统以培训项目设计形式进行。
           取得学历教育毕业(结业、学位)证书的县(市、区) 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向新密市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新密市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以本级培训项目 设计形式进行培训学时登记。培训项目设计要显示学历教育毕业(结业、学位)院校、培训学历、培训学时、培训起止时间等信息。

    (二)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非学历培训

    经所在学校同意、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非学历培训的教师,其培训学时登记依托系统以培训项目设计形式进行。培训项目 设计权限、培训项目 设计内容、培训学时登记申请程序、培训学时登记审核权限同学历培训学时登记。

    (三)为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支教、送教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支教、 送教活动可按一定学时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具体登记学时由组织活动的局各科室确定并在开展活动的通知中予以明确。具体登记操作由组织活动的有关部门依托系统以培训项目设计形式进行。

    七、培训经费

    为建立一个动态的、可持续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平台,为方便广大中小学教师根据自己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培训周期、培训学时、所教学科等)选择培训平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所产生的培训费、住宿费、资料费、交通费按规定落实。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缴费办法按各级设计培训项目要求办理。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落实培训经费,确保教师参加各级教师培训项目所需经费有保证,确保各级教师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摸底排查,处理好培训及学时登记过度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要对本单位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认真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继续教育培训及完成学时情况,排查向前截至时间为本单位每位教师持有的上周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发证时间。

    截止2016年底已完成不足260学时(高中教师不足360学时)的教师,其培训学时登记依托系统以培训项目设计形式进行。培训项目设计权限、培训项目设计内容、培训学时登记申请程序、培训学时登记审核权限同学历培训学时登记。

    截止2016年底已完成260学时以及以上的教师(不含高中教师),其培训学时登记依托结业登记表以书面形式进行,教师参加培训学习,累计完成360学时,由郑州市教育局颁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培训学时登记申请程序,培训学时登记审核权限同学历培训学时登记。郑州市教育局依托结业登记表以书面形式审核办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最后截至时间为2018年底。

    九、其他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新任中小学教师要在参加工作1年内须完成120学时新任教师培训,中学新任教师培训合格由郑州市教育局颁发《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由新密市教育体育局颁发《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书》,新任教师凭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新任教师培训是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部分,培训学时纳入继续教育学时核算,新任中小学教师要在参加工作 5 年内完成 360 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新密市教育体育局要按照郑州市教育局有关新任教师培训方案、要求,依托系统进行项目设计,及时组织新任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学新任教师培训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附件1:《新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新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登记负责人、系统管理员登记表

    (联系人:尚花敏       联系电话:56519535) 

    附加1

    新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139号)要求,为引导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扎实有效地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做好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登记对象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站、教科室等教育机构中取得教师资格的在岗教师。

    二、登记依托平台

    河南省教师教育网(网址:www.hateacher.cn)中“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三、登记管理办法

    1、成立新密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师进修学校,在市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建立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本研修制度,加强对校本研修的管理,督促、检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校本研修培训活动,对校本研修项目设计、实施过程和效果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2、市教师进修学校对“校本研修项目设计、实施过程和效果”的评估和指导工作实行“学年初申报,学年终报审”制度。

    3、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根据教师及学校发展需求依托系统认真设计培训项目,要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有计划地、认真地组织开展校本研修活动,要设专人负责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工作。

    4、纳入学时登记的校本研修形式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听评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校本课程开发、区域研修、网络教研和教学数字资源开发等。

    5、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必须于每年9月底前,依据学校实际选择适切的校本研修形式设计本学年校本研修项目及工作计划,报送至市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申请备案(局直单位以校为单位上报,乡镇学校交至中心校由中心校统计备案后集中上报)。备案后由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按计划启动实施校本研修项目。市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适时进行过程督导,并于每年6月底前组织对校本研修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学时核定,核定后由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依托平台对每位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进行录入登记。校本研修学时登记每学年度一次,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校本研修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包括教师信息总表、学时登记表及汇总表、认定学时的原始资料。未经备案或审核的校本研修项目一律不予登记学时。

    6、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循环培训制度,每个中小学教师在每个培训周期内须完成80学时的校本研修任务。

    四、学时认定标准

    (一)校本培训活动

    学校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或主题教研活动,每次活动(提供活动计划和过程材料备查),主讲人登记4学时,参培者登记1学时。外聘专家主讲者,只登记参培者1学时。

    此类活动每学年最多认定8学时。

    (二)听评课和示范课活动

    1、校内活动

     校内活动主要包括常规听评课活动和公开课活动。学年终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常规听评课活动,每学年认定8学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登记学时。按要求承担公开课者(提供学校安排计划、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材料备查),主讲者每次登记3学时(每学年最多认定6学时)。

    2、优质课活动

    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优质课比赛获奖者,按河南省优质课一等奖10学时、二等奖8学时、三等奖6学时计;郑州市一等奖8学时,二等奖6学时,三等奖4学时计;新密市一等奖6学时,二等奖5学时,三等奖4学时计。同一课程(课题)按最高获奖登记学时,不重复计算。

    对于教研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参照上述对应项目进行学时登记。

    (三)校本课程开发活动

    校本课程开发需提供校本课程教材,课程主要负责人(主编、副主编)计10学时,其他参编者计8学时。

    (四)网络研修活动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共享教育教学资源,拓展专业发展渠道,转变专业学习方式,并形成经验,积极上传优质研修成果资源到指定的教育网站供全市共享。参与网络研修(网络培训、讲座或课堂观摩活动等)有证书者以证书学时登记为准。无证书者凭网络研修相关材料如研修体会、研修记录每次计2学时。

    此类活动每学年最高认定6学时。

    (五)研修成果

    1、反思研究成果: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教育随笔,内容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反思能就事论理,由学校认定后计2学时。每人每学年最多登记2学时。

    2、课例研究成果:

    (1)课时教学设计

    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学设计,内容包括: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模式(结构步骤)(教学方式)设计、教学评价设计,一篇字数800字以上,计2学时。每人每学年最多登记2学时。

    (2)单元教学设计

    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一个单元的教学设计,内容包括:单元整体教学设计、单元内每一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计4学时。每人每学年最多登记4学时。

    (3)教育教学案例

    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学案例,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计2学时。每人每学年最多登记2学时。

    (4)教学研修课例

    主要指经过一课多上至少是“一课二上”主题研修活动之后叙写的“课例”。教师上交课例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反思,改进设计、二次实施、再次反思等,计4学时。

    每人每学年最多登记4学时。

    3、课题研究成果:

    (1)课题立项

    参与课题立项,必须持课题立项申请表和结题申请表原件进行学时登记,每个课题参与成员不得超过5人。课题负责人分别按国家、省级、郑州市、新密市级8、6、4、2学时进行登记,参与成员分别按5、4、3、2学时进行学时登记。同一课题每周期(五年)只登记认定一次。

    (2)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如教学设计、科研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等在县级及以上部门获奖的,以教育行政部门文件和颁发证书为依据,分别按国家一、二、三等奖计10、8、6学时;省一、二、三等奖计8、6、4学时;郑州市一、二、三等奖计6、4、2学时;新密市一、二、三等奖计4、2、1学时进行登记。同一成果只计一次最高等次,不重复计算。

    在正式CN教育期刊公开发表,提交万方、维普、知网任一网站的检索页及杂志原件,每篇登记8学时。

    (3)著作或参编教材

    公开出版著作,每部著作登记15学时。

    参编公开出版的教材,每部教材登记10学时。

    (4)个人数字资源

    由个人或有关部门制作的教师本人优质课实录、微课作品以及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开发项目等数字资源,出具相关部门采用说明或认定依据,每节次登记4学时。

    一个周期(五年)内,数字资源每人最多登记20学时。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校本研修项目

    按专项校本研修项目设定学时进行登记。 

    本实施细则由新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负责人、系统管理员登记表

     

      单位:(公章)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单位

                     负责人

    系统管理员

    姓 名

    性别

    职务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姓 名

    性别

    职务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注: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填写《新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负责人、系统管理员登记表》,并于2017年5月底以电子档形式报送新密市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邮箱Xm60882567@163.com)。

              2.“负责人”为学校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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