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20/2018-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人办发〔2017〕21号 | 成文日期:2017-05-29 | 发布日期:2017-05-2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现将《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29日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水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明电〔2017〕6号),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到综合治理中期,各项重点工作要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协调联运执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初步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综合信息平台框架基本形成。
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发挥重要作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曝光制度化。
五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完善,增强其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街道办事处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徐峰杰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马春房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办和各社区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办事处安监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认真组织摸排分管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按人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职责分工负责)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按人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3.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持续推进)
4.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5.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6.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依法依规厘清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消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盲区。(人办安监办)
7.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集辖区相关成员单位(辖区公安分局,工商质监所、金水消防大队、)召开协调会,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人办网格办)
8.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人办网格办)
(四)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9.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人办安监办,持续推进)
10.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办安监办,持续推进)
11.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注重部门联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人办网格办、安监办,健全联动执法机制)
12.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持续推进)
13.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网站公示,定期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五)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4.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强化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15.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16.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负责安全、环保评价机构资质审查审批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规范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7.建立全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8.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19.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按照省、市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建设法规标准,规范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充分利用金水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平台,优化应急力量布局和装备设施配备,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及处理能力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20.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安监办负责)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21.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建立定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公众开放日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人办安监办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
五、专项整治时间
2017年5月29日开始至2019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5月29日至2017年5月29日)。街道办事处按照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5月30至2018年6月30日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深化提升)。各社区、辖区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各社区、辖区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街道办事处安监办,由街道办事处安监办汇总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各社区、辖区有单位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社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业务指导,同时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环节的单位,各社区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社区要通报批评。
(四)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社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环节的单位,要抓紧制定出台综合治理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每月24日前街道办事处安监办上报辖区内上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下步工作安排,以及突出问题和经验做法书面总结。
联系人: 李梦丽 6333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