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87282/2017-000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商和质量监督局惠济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12 | 发布日期:2017-06-1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6月9日上午,惠济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了散煤治理工作推进会,参加会议的有惠济区副区长黄国彦、区政府党组成员青华山,区工商质监局局长陈晓丽、区环保局局长马红军、区发改统计局局长程国顺,惠济区财政局、商务局、食药监局、执法局等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办分管散煤治理工作副职。会议首先播放了4至5月份散煤办督导组暗访督查纪录片,对近期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区环保局马红军局长汇报了我区燃煤散烧设施设备情况并对相关工作做了下一步部署,明确要求各镇办8月31日前完成对辖区燃煤散烧设施设备的取缔工作。区发改统计局程国顺局长对双替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之后区散煤办主任、区工商质监局陈晓丽局长作了讲话,首先传达了6月6日市散煤治理现场观摩推进会的精神,明确了市散煤办提出的进一步工作要求,并就我区散煤治理现状进行了介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摸底排查数据不够详实、散煤治理时有反复、取缔工作落后、宣传力度有所欠缺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陈局长对工作做了几点部署: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党政“一岗双责”,抓发展就要抓环保,抓行业就要抓环保,抓业务就要抓环保。二是要加强双替代工作,由发改委牵头,各方协调配合,于9月底完成双替代任务。三是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掌握工作动态、排名情况,及时反馈。四是要进一步加大追查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在听取各方汇报情况后,青区长对散煤治理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二是要落实责任、加快进度,散煤办牵头把总散煤治理工作;环保局负责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的取缔工作,8月31日前取缔完毕;发改统计局负责“双替代工作”,按照时间节点9月30日完成任务;确保9月30日实现惠济区全区无煤化;三是要明察暗访,狠抓查禁,散煤办督导组要加强明查暗访,每半月对各单位散煤治理工作进行排名总结,各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进行互查;四是要紧盯节点、加快替代,财政局、发改统计局要尽快出台我区补贴具体方案,将替代工作有力推进;五是要强化宣传、形成共治,各成员单位要信息畅通,加强材料报送,将宣传工作贯穿散煤治理始终,争取群众参与,形成合力。
最后,惠济区副区长黄国彦对惠济区散煤治理工作又做了总结和再强调,要求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把散煤治理工作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不打折扣的全面完成工作,让散煤治理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