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名门熙雅苑、名门熙晴苑、名门熙昕苑、名门熙和苑、名门熙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67169631X/2017-00105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14发布日期:2017-06-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名门熙雅苑、名门熙晴苑、名门熙昕苑、名门熙和苑、名门熙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关于拟对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名门熙雅苑、名门熙晴苑、名门熙昕苑、名门熙和苑、名门熙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0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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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













名门熙雅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北、金牌路东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拟在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北、金牌路东建设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名门雅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1349万元,总占地面积23470.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768.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907.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861.64平方米。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金水房地[2016] 31418号文件同意项目备案。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8号)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污染控制对策如采取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润,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厕所,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走用于农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施工机械减振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根据性质及用途合理处置,如可以重新利用的回收后作为再生资源使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应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风机、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在地下设备房内,车辆行驶时应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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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



















名门熙晴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南、金牌路西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拟在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南、金牌路西建设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名门熙晴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4329万元,总占地面积24379.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340.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431.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908.31平方米。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金水房地[2016] 31422号文件同意项目备案。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8号)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污染控制对策如采取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润,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厕所,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走用于农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施工机械减振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根据性质及用途合理处置,如可以重新利用的回收后作为再生资源使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应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风机、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在地下设备房内,车辆行驶时应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其中发放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100%,其中83.3%支持本项目建设,16.7%不表态,没有反对本项目建设的。

 













3














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














名门熙昕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新龙路南、索凌路东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拟在郑州市金水区新龙路南、索凌路东建设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名门熙昕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89744万元,总占地面积90509.22m2,总建筑面积453099.7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6689.87m2,地下建筑面积136409.89m2。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金水房地[2016]32905号同意项目备案。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8号)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污染控制对策如采取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润,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厕所,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走用于农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施工机械减振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根据性质及用途合理处置,如可以重新利用的回收后作为再生资源使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应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风机、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在地下设备房内,车辆行驶时应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有效问卷30份,回收率100%,其中被调查公众持同意建设的占到93.5%,不表态的占6.5%,没有反对本项目建设。

 



















 4




















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




















名门熙和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北、金杯路东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拟在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北、金杯路东建设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名门熙和苑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7098万元,总占地面积1356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47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582.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88.23平方米。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金水房地[2016]31421号文件同意项目备案。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8号)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污染控制对策如采取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润,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厕所,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走用于农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施工机械减振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根据性质及用途合理处置,如可以重新利用的回收后作为再生资源使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应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风机、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在地下设备房内,车辆行驶时应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其中发放30份,回收30份,回收率100%,其中96.7%支持本项目建设,3.3%不表态,没有反对本项目建设的。













 5













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













名门熙锦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北、丰收路东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拟在郑州市金水区冠军路北、丰收路东建设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名门熙锦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96118.5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561.09m2,地下建筑面积33851.75m2。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金水房地[2016]32906号同意项目备案。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8号)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污染控制对策如采取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润,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厕所,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走用于农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施工机械减振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根据性质及用途合理处置,如可以重新利用的回收后作为再生资源使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应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风机、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在地下设备房内,车辆行驶时应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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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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