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169631X/2017-001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8 | 发布日期:2017-06-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6-28 | 废止日期 |
一是向每个生物质锅炉单位送达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锅炉达标排放函,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制定改造计划,签订承诺书,切实增强锅炉使用单位对生物质锅炉烟气治理提标改造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对生物质锅炉单位的提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每台生物质锅炉改造进度,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居民冬季取暖不受影响。三是定期召开生物质锅炉提标治理工作推进会,积极协调天然气公司和热力公司,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有效解决锅炉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截止目前,我区5家单位的7台生物质锅炉已完成提标治理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完成率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