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478/2017-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郑市卫生局: | 关 键 词家庭医生签约: | |
文 号新卫〔2017〕30 号: | 成文日期2017-06-26: | 发布日期2017-06-2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公立人民医院、市中医院: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发展之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下文简称《中医药法》)的实施是我国深化医改的重头戏,新郑市已根据上级要求积极落实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和《中医药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扩大宣传,使服务政策深入人心,经委领导研究决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暨义诊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
一、工作目标
1、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中医普法、学法、用法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中医药法》作用,持续提高依法履行扶持和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就医,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活动时间
2017年7月5日(上午7:00到场,7:30工作准备完毕)
三、活动地点
新郑市炎黄广场
四、活动组织单位及职责分工
市卫生计生委:制定方案、统筹规划、联系媒体
市公立人民医院:负责条幅制作,组织家庭医生二级网络服务队伍协调各社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义诊服务及应急工作,根据自身需要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市中医院:负责会场布置,提供桌椅及遮阳伞等后勤支持,安排中医知识宣传及义诊服务,制作不少于2块《中医药法》知识展板、不少于4块中医知识展板、宣传折页、宣传物品,根据自身需要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制作不少于2块《中医药法》知识展板、不少于2块中医知识展板、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物品、家庭医生宣传展板,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和市公立人民医院联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回访工作,组织服务对象(需要体检反馈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的服务对象,每个单位至少组织100人),根据自身需要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做好此次活动的相关人员安排、物资准备等工作,确保整个活动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的有序开展。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