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委与市森林公安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毁林挖沙违法犯罪行为

索 引 号:561030138/2017-000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关 键 词:林业,森林公安,打击毁林挖沙违法行为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03发布日期:2017-07-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农经委与市森林公安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毁林挖沙违法犯罪行为近期,农经委在日常林地保护巡查中发现祥云办事前王村东约1公里,前王村至大关庄乡村公路以北处存在毁林挖沙现象。为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态势,农经委积极配合市森林公安,迅速赶赴现场,采取调查等行动。

近期,农经委在日常林地保护巡查中发现祥云办事前王村东约1公里,前王村至大关庄乡村公路以北处存在毁林挖沙现象。为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态势,农经委积极配合市森林公安,迅速赶赴现场,经多方联合调查取证及走访了解:前王村村民王某在其承包土岗范围内,在未经区农经委许可且未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私自毁林挖沙,盗卖沙土。经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毁林面积达58.32亩,性质极其恶劣。森林公安已依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一步,区农经委将加大林地保护巡查力度,密切配合森林公安,从严从快打击毁林采沙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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