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1030138/2017-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 | 关 键 词:林业,森林公安,打击毁林挖沙违法行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03 | 发布日期:2017-07-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农经委在日常林地保护巡查中发现祥云办事前王村东约1公里,前王村至大关庄乡村公路以北处存在毁林挖沙现象。为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态势,农经委积极配合市森林公安,迅速赶赴现场,经多方联合调查取证及走访了解:前王村村民王某在其承包土岗范围内,在未经区农经委许可且未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私自毁林挖沙,盗卖沙土。经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毁林面积达58.32亩,性质极其恶劣。森林公安已依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一步,区农经委将加大林地保护巡查力度,密切配合森林公安,从严从快打击毁林采沙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