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87143/2017-00060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耕地利用保护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土地,土地利用管理,集中整治 | |
| 文 号:惠政文〔2017〕56号 | 成文日期:2017-07-12 | 发布日期:2017-07-12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通报2016年度郑州市全域土地督察情况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5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郑政文〔2017〕87号)要求,切实提高我区土地利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纠正土地利用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暴露问题。以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为契机,彻底摸清全区土地管理利用现状和问题底数,聚焦问题整改,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虚报瞒报。
坚持政府主导,把握政策界限。以各镇(街道)为主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尊重事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积极稳妥解决历史用地遗留问题。
坚持依靠群众,注重维护权益。凡涉及收回土地、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利益补偿等问题,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维护土地权利人的正当权益。
坚持规范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执法监察、维护权益长效机制,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3至5年的持续整改,不实耕地、存量违法用地全部消化处置到位,并且不再发生新的不实耕地,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宗数、面积大幅下降,各镇(街道)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不突破上级下达目标;列入国家督察台账清单的闲置土地全部清理处置到位,城镇空闲土地基本消化使用到位;已实施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费足额拨付到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全部收缴到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减量任务得到落实。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和土地利用秩序持续稳定。
三、整改任务及时限
(一)消化处置不实耕地
严格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郑政文〔2017〕87号)精神,重点对不实耕地数量、结构、成因进行全面分析,分类处置,防止出现新的不实耕地。对堆放占压、平整场地等可以复耕的不实耕地,要逐宗落实责任,限期复耕到位;对确实不能复耕、短期内又无法完善手续的,要依法落实占补平衡义务,补充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对永久性占用不再进行耕种的土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地类变更,并核减耕地面积。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2018年12月底前全部消化处置到位,并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二)盘活利用城镇空闲土地
本着“一地一策、以用为先”的原则,明确时序、先易后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逐宗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城镇空闲土地的有效盘活利用;将城镇空闲土地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相挂钩,严格控制增量、加快消化存量。
自2017年起,每年完成20%以上,5年内全部完成。2017年10月底前要将纳入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督办整改内容的 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到位。
(三)清理处置违法用地
重点清理处置列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全天候遥感监测问题图斑清单、卫片执法检查核实以及其它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存量违法用地。对恶性违法征占土地、违反产业政策用地、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对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及重大民生项目涉及的违法用地,要完善用地手续,依法处罚到位后,抓紧组织报批。对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不落实,致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2018年12月底全部清理处置到位,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并纳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四)加快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遗留问题
重点解决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和备案的增减挂钩到期项目、归还指标等遗留问题。要抓住全省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的时机,全面排查本地增减挂钩、工程进度以及影响项目实施的主要障碍,建立台账,综合施策,逐个推进。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要通过调整、核减、撤销、延期、购买指标等办法,解决拆旧复垦和周转指标归还问题。要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按规定将拆旧复垦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以及作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使用等措施,多渠道解决拆旧复垦资金不足问题。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让农民群众成为项目实施的最大受益者,调动其参与建新拆旧的积极性。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50%以上,2年内全部完成。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地方,暂停所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已批但未归还周转指标的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审批。
(五)清理追缴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和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重点清理追缴近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督察认定、历次审计发现的各类拖欠征地补偿费和欠缴土地出让金。限期拨付拖欠的征地补偿费,对采取分年度补偿的,完善拨付办法,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严肃查处拖欠、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对已达到收回土地使用权约定时限仍无故拒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7年12月底前已实施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费应足额拨付到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应全部收缴到位。
(六)解决部分地方耕地保有量突破保护目标红线问题
要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研究完善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强化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对实有耕地面积低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实行耕地“占一补二”,暂停已批但未归还周转指标的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审批。要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储备力度,科学制订和下达补充耕地计划,有效拓展补充耕地渠道,确保耕地保有总量“占补平衡”。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安排部署集中整改处置专项行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整改任务。
(二)精心组织,积极整改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正视问题,主动查找问题,对照整改标准和任务统计表建立台账(详见附件),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整改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列入整改清单和台账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合法、定性准确、纠正彻底、处理到位”的要求,逐宗逐件挂账整改、销号管理,做到件件有整改,案案有交代,确保整改处置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将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定期检查通报。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以及瞒报问题的,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停批建设用地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依法依规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责任意识,自觉做到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要公开查处一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区国土局。区国土局要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重大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附件:1.郑州市土地利用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标准整
2.郑州市惠济区整改任务统计表
2017年7月6日
附件1
郑州市土地利用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发现问题
整改标准
名称 | 分类 | 整改要求 | 举证要求 | 时限要求 |
不实耕地 | 建设占用 道路建设 | 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并按计划推进整改。 | 拆除复耕现场照片或完善手续资料等 | 2017年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50%以上;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
堆放占压 平整场地 | 土地全部复耕到位,对未按照要求整改,继续建设且形成违法建筑事实的,纳入违法用地处理,并重点通报、督办;性质严重的,按照15号令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复耕照片或责任追究资料等。 | 2017年11月30日前复耕到位50%以上;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复耕到位。 | |
空闲土地 | 已批空闲、 已供空闲、 存量空闲 | 动工建设标准: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要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基桩的项目,打入所有基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 投资标准: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投资的,已投资、总投资额均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划拨价款和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 收回标准:对符合收回条件的,政府依法履行收回土地使用权程序,下发收回文件。 | 现场照片或土地收回文件等资料。 | 自2017年起,每年处置完成20%,5年内全部完成,2017年10月底前要将纳入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督办整改内容的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到位。 |
违法用地 | 违法用地 | 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并按计划推进整改。 | 拆除复耕现场照片或完善手续资料等 | 2017年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50%以上;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
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遗留问题 | 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50%以上;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 |||
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 | 一次性 拨付方式的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拖欠资金足额拨付到规定账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征地补偿费拨付票据。 | 2017年11月30日前全部足额拨付到位。 |
长期或分期 拨付方式的 | 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并按计划推进整改。 | |||
未实施 土地征收 | 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并按计划推进整改。 | |||
土地出让金 | 欠缴 土地出让金、 滞纳金 | 严格依法履行追缴、催缴程序,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将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足额追缴到位。 | 资金票据、相关资料等。 | 2017年11月30日前全部追缴到位。 |
依法应予以 收回土地使用权 | 制定在2017年度内完成土地收回计划,严格依法履行收回程序,妥善解决好问题。 | 收回文件、相关资料等。 | 2017年11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
附件2
郑州市惠济区整改任务统计表
一、不实耕地情况统计表(单位:亩)
宗数 | 面积 | 建设占用 | 道路超宽占用 | 堆放压占 | 平整土地 |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
139 | 1465.91 | 40 | 410.51 | 21 | 190.27 | 54 | 661.35 | 24 | 203.78 |
二、空闲土地情况统计表(单位:亩)
空闲土地总量 | 2017年需完成任务量 | 2018年累计需完成任务量 | 2019年累计需完成任务量 | 2020年累计需完成任务量 | 2021年累计需完成任务量 | |
2235.13 | 447.03 | 894.05 | 1341.08 | 1788.10 | 2235.13 |
三、全天候遥感监测违法用地情况统计表(单位:亩)
违法用地总面积 | 2017年需完成 任务量 | 2018年累计需完成 任务量 | ||
图斑个数 | 总面积 | 总耕地面积 | ||
21 | 427.4 | 330.28 | 213.70 | 427.40 |
四、征地补偿安置费未足额拨付到位情况统计排序表(单位:万元)
自查应补偿金额 | 自查实际补偿金额 | 未补偿金额 | 2017年需完成任务量 |
262349.77 | 255913.53 | 6436.24 | 6436.24 |
五、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统计表(单位:亩)
闲置土地情况 | 整改情况 | 已处置到位量 | 2017年10月底前需完成任务量 | ||||||||
企业原因闲置土地 | 政府原因闲置土地 | 涉法涉诉闲置土地 | |||||||||
宗数 | 面积 | 已动工 | 已动工 | 已收回 | 宗数 | 面积 |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宗数 | 面积 | ||||||
3 | 65.55 | 1 | 47.85 | 47.85 | 17.7 | ||||||
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归还问题任务统计表(单位:亩)
应归还指标 | 已归还指标 | 未归还指标 | 2017年需完成任务量 | 2018年累计需完成任务量 | |
645.63 | 0 | 645.63 | 322.82 | 645.63 |
七、耕地保有量突破保护目标红线问题任务统计表(单位:万亩)
耕地保有量目标突破红线问题 | 2017年需完成任务量 | |||
耕地保有量目标 | 2016年度地籍变更 | 与目标差值量 | 地籍变更调查 | “占一补二”任务 |
14.26 | 9.52 | 4.74 | 4.74 | 根据2017年度建设用地报批占用耕地面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