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8577993/2017-001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8 | 发布日期:2017-07-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网格为单位,对辖区“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大排查,并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责任部门等内容,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小散乱污”企业治理责任分包制度,明确街道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分包领导统筹负责。同时,实行全天候巡查制度,对各村、社区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不间断监督,有力推进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对排查出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联合环保、执法、公安等职能部门,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有意向异地搬迁的企业,街道积极与原阳工业区相关部门联系,实施引导搬迁工作。四是对经过区相关部门认定后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的汽修企业,经签订废旧机油合同并环评备案后可恢复生产,纳入日常监管。对取缔后的企业加强动向观察,发现一起,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取缔,严防死灰复燃。
目前,街道两次排查出的共272家“小散乱污”企业,均已整改取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