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282/2017-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物价局 | 关 键 词: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28 | 发布日期:2017-07-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水区物价局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金水区物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为了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局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陈玉清局长任组长,刘爱萍、刘粤、何晓丽、樊江涛任副组长,成员由周文、任海霞、孙涛、杨旸、张娜、张惠菊、海红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落实进度和力度进行督促检查。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郑州市金水区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文件,推进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区依法行政培训与市物价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教育,端正了行政执法队伍行业风气。三是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栏、宣传条幅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彩页,进一步扩大了活动的影响面,提高了老百姓的法律意识。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一)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将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职责落实到人,定期检查督促法制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价格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二)集中开展岗位培训。根据区法制办工作部署,对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理论与专业知识培训,并参加统一考试,合格率达100%。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细化适用规则,确保罚过相当、同案同罚。
(四)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人民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对价格执行活动的督查。按照要求,由法制科牵头,发挥监督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价格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诉讼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六)规范案件审理和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处罚领导集体研究制度,并严格遵守办案期限,强化程序意识,按程序执法。
(七)定期开展行政卷宗自查评查活动。我局对2015年10月份以来的行政处罚卷宗进行了检查,按照评查细则,评出了优秀卷宗2份。通过这次活动,每个检查人员将更好地履行价格职能,办好经得起质询的各类案件。
(八)认真做好五单一网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结合物价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出各类执法事项共35条,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了此项工作。
(九)依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涉农、涉企、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与节日市场价格监督专项检查;加强举报案件的受理与查处工作;市场价格监管和监测工作。
四、明年工作重点
一是着力解决民生价格热点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三是加强收费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收费行为;四是以68612358举报电话和网络舆情办理为平台,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点对点的价格服务;五是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金水区物价局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