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45766991/2017-0000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5 | 发布日期:2017-08-1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经济发展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平衡涉及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
(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服务业发展;综合协调产业聚集区发展工作。
(五)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七)起草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区重点项目;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实施监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的日常工作。
(八)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九)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区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计要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处理统计执法案件及其卷宗。
(十)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核算并指导各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十一)协调河南惠济经济开发区、郑州惠济特色商业区、郑州农业高新区、郑州惠济新区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完成经济社会综合评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专项统计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十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对外贸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十四)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和科技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十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六)组织安排统计名录库的季度、年度维护工作,确保全区名录库企业不重不漏;组织实施城乡划分等设计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八)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组织安排《统计年鉴》、《惠济经济动态》的组稿、编辑、印刷工作;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训;组织安排全区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等工作。
(十九)指导各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二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二十一)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做好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受司法机关委托对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
(二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