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5977/2017-0001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7 | 发布日期:2017-08-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8-17 | 废止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全面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基础上,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以全口径预算为主线,以财政收支绩效为重点,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在揭示问题的同时,促进防范风险和堵塞制度漏洞,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区政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引领发展,以民生改善促进和谐,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53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6%,同口径增长4.16%。加上上级补助157960万元、上年结转7820万元、调入资金33万元,本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33万元,扣除上解支出18273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51733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009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5%,同口径增长6.98%;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85万元,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6340万元。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零,上级追加473510万元,上年结转141186万元,扣除调出资金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614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7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结转136885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结转)。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做好2016年度预算执行的同时,依法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区政府已于2016年11月29日在郑州市金水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6年,区财政部门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开展“营改增”政策效应分析,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和导向作用,在实现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并改进。
(一)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科学化、精细化
1.财政部门代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预算8000万元未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项目;部分重点项目资金预算由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交叉编制。2.临时机构预算编报、资金核算均未纳入其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3.个别项目执行过程中偏离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未执行完毕即动用财政存量资金;有些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预算执行率较低;有些项目连年结转仍继续安排预算。
(二)财政决算收支不准确
区财政部门管理的各类专户滞留非税收入18308.9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导致2016年财政收入不完整;部分预算支出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国库款转至财政专户或项目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实际未支出或部分支出,形成虚列支出8309.97万元,影响2016年财政支出的真实性。
(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不到位
区国库违规向16个临时机构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拨款288779.47万元;6个预算单位违规向本单位开设的实有资金银行账户转款(主要为工资和拆迁补偿款)。
(四)部分财政借出款项未按要求清理
截至2016年底,区财政总预算“借出款项”科目余额46872.74万元,其中26412万元挂账超过两年。
(五)财政存量资金、财政专户未清理到位
截至2016年底,区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中留存区直各单位2014年结转的存量资金14389.91万元,区粮食风险金专户滞留粮食直补经费60万元,上述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未作为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区基本建设资金专户仍未按要求清理,账面土地出让金项目结余5937.36万元、对外借款672.26万元挂账未处理。
(六)动支预备费程序不合规
2016年区财政动支预备费11700万元,未编制预备费的动用方案,而是将部分追加支出在年底列入决算报表“动支预备费”科目。
(七)国有资产管理仍有薄弱环节
河南科技园区金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杨金高科技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未进行国有企业产权登记;政府持有的部分股权资产未登记入账。
(八)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下发的《金水区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关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范围的规定与中央财政部有关文件不相符;政府投资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相脱节;68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未明确到具体项目。部分预算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执行政府采购与预算差异较大。
(九)财政部门安排个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及时
区财政部门粮食风险金专户滞留上级转移支付财政资金共计14.60万元。其中:地方粮食价外补贴10万元、清仓查库资金4.6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南阳路街道办事处等12个预算单位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对部分区重点资金、重点项目进行了抽查,涉及2016年预算资金101442.87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0%。
审计结果表明,区直各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逐步规范,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违法违规问题逐年下降。但审计仍发现如下问题需要加以规范和整改:部分单位超范围列支预算资金;清理存量资金不彻底;有些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化整为零规避采购审批;原始凭证不完整;个别单位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三、区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6年区地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推进征管改革,较好的完成了组织收入工作,保持了地税收入的持续增长。但在税收征管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强化。
(一)税款及滞纳金未能及时清欠入库
区地税部门对企业所欠税费及相应滞纳金未及时清欠入库,其中:2015年度企业欠税581万元、2016年度企业欠税845.70万元。
(二)部分企业未缴土地使用税
审计发现2016年辖区4家用地单位5宗土地未缴纳土地使用税130.41万元。其中2家企业已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补缴税款及产生的滞纳金。
(三)部分企业未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经抽查发现河南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鸿宝置业有限公司应缴未缴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别为18.51万元、26.07万元。
(四)未开展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收集
经调查了解,区地税部门未建立与国土资源部门的信息共享及联动机制,无法对耕地占用税应征面进行有效控制。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郑州市审计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主要对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个别项目资金闲置、资金利用效益不高,有关单位业务资料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全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日趋完备,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效益明显提高。
区审计部门按照《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及《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全年共对翰林路小学新建工程、区铁路沿线(京广高铁段)绿化工程、金水区总医院迁建相关工程等128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报审总金额32082万元,审定金额29366.45万元,核减工程款节约财政资金2715.55万元。通过审计,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存在项目投资超预算、设计变更随意和施工现场签证增加过多、绿化项目设计不合理、隐蔽工程认定难度大、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及材料价格等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行规范和整改。
六、加强和改进本级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前期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压缩代编预算规模,细化预算编制,强调预算的刚性约束,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确保收支真实、完整;规范国库资金支付,实现政府采购资金的直接支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申请预算资金,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不佳的项目,压缩其预算规模;将临时机构预算纳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管理部门,对资金、资产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避免资产流失和监管不到位。
(三)税务部门应严格依法治税,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加强与工商、国土、残联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加大企业纳税检查力度,确保税收政策改革过程中企业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四)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项目前期加强对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可行性论证和审核,强化责任管理,对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预算损失由设计单位承担。施工中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变更追加和调整,避免超预算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