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04893X/2017-002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1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8月16日,郑州市安委会第十三督导组组长范桂田一行三人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郑安委〔2017〕64号)要求对经开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重点监察组织部署、监管体系建设、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整改、专项整治等问题,并对明湖办事处和东风日产进行随机抽查。
检查期间,督查组深入到经开区东风日产对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听取了企业主管负责人对企业概况和上级文件落实情况的汇报后,督导组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表八项内容认真查阅了企业安全管理资料、文件和档案,并对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企业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设性意见。随后,督导组一行来到明湖办事处,通过汇报情况、查看资料、审阅核查上级文件落实情况对照督查表六项内容查看明湖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督导组指出: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做到工作有方案、整改有台账、措施有落实。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坚持不懈。三是一定要做到日常抓、长效管,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要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证,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