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3435691/2017-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商务局 | 关 键 词:三公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28 | 发布日期:2017-08-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水区商务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0,000元,支出决算为76,861元,完成预算的34.94%,主要原因:2016年本单位严格控制、缩减三公经费的各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42,600元,完成预算的35.5%。因公出国人次为1人次,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安排因公出国(境)的团组和人次上严格控制和缩减。
(二)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261元,完成预算的34.26%,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共计安排公务接待85批次,接待人数为762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缩减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账面上我单位有车辆1辆,但车辆调拨出去并未使用,因此没有公务用车费用。
金水区商务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