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186/2017-001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决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31 | 发布日期:2017-08-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第一部分 收费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卫规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全区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的征收管理;
(三)指导各收费站完成有偿服务费的征收工作,管理和监督执收活动;
(四)负责全区垃圾倾倒证的办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工作岗位设置
主要设置办公室和业务科两个机关科室,以及外派的十三个办事处收费站。办公室定为综合管理岗,业务科定为业务受理岗,各岗分为初审岗和复审岗(科室工作人员均为相关工作事项的初审岗,副科长和科长均为复审岗)。
(二)、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收费中心办公室全面工作;
1.人事劳资管理服务工作;
2.综合文字材料工作;
3.信息联络工作;
4.文件的领取和送达;
5.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业务科
主要负责业务科全面工作。
1.加强与各办事处收费站和区城市管理局的信息沟通、业务协调。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收费资金管理,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严格按照制定的票据管理办法,进行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
3.认真进行垃圾倾倒证的办理和审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核算工作。
4.协助局综合科、预算科等科室做好报表数据上报工作;
5.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收费站
主要负责各收费站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1.按照相关法规,负责本收费站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计算、征收;
2.负责本站的全面工作及收费票据的申领、交还以及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收费站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抓好收费站人员的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建设;
4.其它临时工作。
第二部分
收费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288116.58元,支出总计4283446.58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4288116.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1754.58元,占99.39%;其他收入26362.00元,占0.61%。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4283446.58元,其中:基本支出4283446.58元,占100%。
四、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1754.58元,占支出合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1754.5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17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460.03元,占8.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2816.60元,占5.93%,城乡社区支出3391048.95元,占79.57%;住房保障支出256312元,占6.01%。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1754.58元,其中:人员经费4205768.8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5985.7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85.77元,比 2015年减少63.60%,主要原因:压缩办公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没有公务用车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金水区收费服务中心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八、名字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