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郑州泉舜中州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泉舜上城锦泉苑、泉舜上城润泉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67169631X/2017-00141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5发布日期:2017-09-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郑州泉舜中州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泉舜上城锦泉苑、泉舜上城润泉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关于拟对郑州泉舜中州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泉舜上城锦泉苑、泉舜上城润泉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1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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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泉舜中州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郑州泉舜中州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泉舜上城锦泉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海滩北街北、丰乐路西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71845万元,总用地面积26805.06㎡,总建筑面积约213407㎡(含地下建筑面积),主要建设住宅用房、商业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本项目建设内容全部为寺坡、六里屯村民以及原居民的安置房。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金水房地[2017]01346号文件对该项目备案。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郑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中的污染控制对策如采取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锦,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区设置一座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车辆冲洗水等,经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进入污水管网,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施工机械减振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现场设置有临时堆放场地,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出厂,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居民厨房油烟由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楼层的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车辆噪声经道路绿化、设置禁鸣牌、减少怠速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配电房和泵房均设置在地下设备房内,所用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垫、厂房及地面隔声后,对地面层住户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由专人定期清掏,密封罐车运往郊外农田处肥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周边企业及附近居住群众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有效回收3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群众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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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泉舜中州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郑州泉舜中州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泉舜上城润泉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海滩街东、黄河路北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68904万元,总占地面积87656.29㎡,总建筑面积7290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5061㎡,地下建筑面积204000㎡。地上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办公、商业、幼儿园、物业及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主要为地下商业、地下车库、设备用房。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豫郑金水房地 [2017]01347号文件对该项目备案。

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郑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中的污染控制对策如采取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润,设置围挡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管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区设置一座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车辆冲洗水等,经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进入污水管网,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3)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施工机械减振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现场设置有临时堆放场地,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出厂,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居民厨房油烟由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楼层的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车辆噪声经道路绿化、设置禁鸣牌、减少怠速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配电房和泵房均设置在地下设备房内,所用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垫、厂房及地面隔声后,对地面层住户的影响较小;商业主力店屋面设置有2座冷却塔,选择符合国标的低噪声型冷却塔,设置减震垫,冷却塔脚座与地面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安装消声器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由专人定期清掏,密封罐车运往郊外农田处肥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周边企业及附近居住群众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有效回收3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群众无反对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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