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索 引 号:005279186/2017-0018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关 键 词: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7发布日期:2017-09-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经济技术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C2017-G-189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设备采购,主要有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终端一体机、计算机及打印机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所采购主要货物(防火墙、高清终端一体机)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经销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四楼411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时整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18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51881

采购机构: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526350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四楼4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7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