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社区做好环保督办问题整改

索 引 号:769492411/2017-005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19发布日期:2017-09-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格林社区做好环保督办问题整改

2017年9月19日,收到关于(第七大街与航海路交叉口宏光合园工地现场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未覆盖,大片黄土裸露,门口未安装冲洗设备,出入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格林社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查处。

2017年9月20日上午9点30分,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执法中队、社区三方联合执法再次对宏光合园工地现场负责人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清理道路遗撒,场区内全面洒水清扫,规整建筑垃圾并覆盖防尘网,覆盖黄土裸露等各方面按照7个百分百标准再次进行整改,由于七大街向南100米路西工地南门根据施工安排即将废弃,故施工负责人安排砖石砌墙施工。明湖办事处要求负责人按照大气污染扬尘治理标准整改,并且整改结束后由扬尘治理部门、大气污染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于未整改到位再次施工的情况将依法进行处罚。截止2017年9月20日下午5时,该工地督察问题除南门砌墙施工未完成外均已按要求完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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