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口镇四措施推进河流清洁行动

索 引 号:719149834/2017-001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惠济区花园口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河流清洁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30发布日期:2017-10-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花园口镇四措施推进河流清洁行动花园口镇四措施推进河流清洁行动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根据全镇河长制落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河流清洁行动,加强辖区河渠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镇、村两级河长结合各自辖区河渠实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责任、认真落实,确保行动顺利进行。二是细化分工,强化职责。按照“主管统领、分片管理”的原则细化分工,由花园口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村、包村部门密切配合,同时根据职能积极联系区相关责任单位,对非法采砂、非法养殖、超限排污、违法建筑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确保行动成效。三是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黄河、索须河、贾鲁河、东风渠引水渠及河道沿线为重点,镇、村干部全员配合,对垃圾、杂物、违章建筑等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工作措施及整改时限,全面跟踪销号、彻底解决、杜绝反复。四是加强督导,严格监管。将针对河流清洁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或者问题反复出现的,严格追究责任;同时,丰富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公布公示河长名单、工作职责及监督电话,充分利用群众力量实现广泛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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