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节能监察局行政执法职责

1、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航空港实验区)工业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工业节能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测活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节能服务机构、工业节能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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