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委强化用水计划管理,封填企业自备井

索 引 号:561030138/2017-00059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渔业/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关 键 词:水利,用水计划管理,封填自备井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1-17发布日期:2017-11-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农经委强化用水计划管理,封填企业自备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6号)文件要求,区农经委加强水资源管控力度,严格用水计划管理,计划利用春节前3个月时间,全面摸排辖区自备井使用情况,对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的自备井依法进行封停。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6号)文件要求,区农经委加强水资源管控力度,严格用水计划管理,计划利用春节前3个月时间,全面摸排辖区自备井使用情况,对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的自备井依法进行封停。

2017年11月10日上午,区农经委节水办协同郑州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对郑州碧海置业有限公司(碧桂园翡翠湾)、郑州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罗兰秀谷项目)两家单位私采地下水行为,分别给予8万元和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封填2眼自备井(管径均为DN50,井深110米)。

11月14日、15日区农经委安排机械对郑州宇通客车新能源客车项目内的5眼自备井(管径均为DN100,井深500米)依法进行拆除填埋。

以上一系列行动的实施开展,为我区推进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农经委将继续加大打击违法压采地下水的力度,采用用水指标化管理,在全区营造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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