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3725785/2017-112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1-16 | 发布日期:2017-11-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11月16日,郑州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郑州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1、更衣室内存在员工工作服同日常衣物混放的情况;洗手池旁干手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2、生产车间内有个别照明灯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企业未提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设备所用润滑油为食品级润滑油的证明。
3、在原材料仓库发现有使用过的酒精容器,其外部未见明显标识。
4、成品冷藏仓库近几日温湿度记录信息不齐全。
4、企业未能提供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记录,未能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记录。
三、问题处置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郑州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