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3725734/2017-00040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 | |
发布机构: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金食药监〔2017〕72号 | 成文日期:2017-12-01 | 发布日期:2017-12-01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环节、流通环节和食用农产品包括烘焙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乳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及其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和调味品等进行实验室抽检,共抽检1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2个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