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485/2017-000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01 | 发布日期:2017-12-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12-01 | 废止日期 |
一是积极倡导“绿色设计”、“生态优先”理念。认真做好公路和水运交通建设项目开工前的调查工作,详细了解项目周边区域环境背景、生态环境现状、污染物排放状况和环境质量现状,确保环境保护任务达标。二是开展水运行业专项督查工作。重点督查船舶、码头等方面,建立健全污染治理和强化整改监督机制,保持对内河水上运输污染防治的高压态势。三是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黄河流域保护治理部门职责,加强船舶管理,确保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四是强化巡河检查。海事工作人员通过实地暗访,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按要求上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五是严格控制航船码头渡口污染。督促辖区街道办事处推进现有码头、渡口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建设,要求码头、渡口经营人制定防污染相关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