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321840/2017-0009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0 | 发布日期:2017-12-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您好,我是咱经三路七号院一号楼的居民,是社区居民调解室吗?”
“您好,这里是省卫生厅社区居民调解室,请问有什么要帮助您的吗?”
“我租住的经三路七号院一号楼的房间被人更换了门锁,我自己的物品都被锁在屋内,无法取出。”
“恩,别急,您慢慢说。”
……
12月10日,郑州经三路七号院房屋租住居民卢先生来到省卫生厅社区居民调解室求助。
省卫生厅社区调解员徐玉兰接到求助后先了解基本情况,得知门锁是被房屋中介换掉之后,立刻联系房屋中介负责人到场,调解矛盾。在双方陈述的过程中,逐渐整理出矛盾是由于房屋中介公司准备本月起涨房租,但是租户卢先生不接受房租提升方案,也不愿搬离房间,而后房屋中介将门锁换掉,导致卢先生私人物品被锁在房间内,无法正常使用,影响正常生活。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针对双方的矛盾点进行调解。对双方分别采用集中协商、单独谈心等方式进行协调。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细心调解,房屋中介负责人和卢先生都认识到了自己做法的有不当之处,最终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房屋中介同意扣除房租后退还卢先生房屋押金,卢先生也同意搬离房屋。
据悉花园路街道省卫生厅社区调解室长期以来本着居民无小事,纠纷我解决的调解方针,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巧妙化解居民矛盾,受到了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