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0625338/2018-00035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改革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组织,行政审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6 | 发布日期:2017-12-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为群众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近日,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县区模板,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全区保留、取消证明事项进行审核,并对全区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事项审定工作会,形成我区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事项清单,经审定保留40项,取消80项。下一步,各业务部门将严格按照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办事,不能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已取消的证明,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减少“群众来回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