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186/2018-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政府采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2-26 | 发布日期:2017-12-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保洁外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保洁外运项目
招标编号:JSC2017-G-2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保洁外运,服务期一年。
控制预算价:每月¥15610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主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具有郑州市环卫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3个月中的任何1个月的相关材料);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8、《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3楼311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八、本项目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 张老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0371-68100781
采购人联系地址:郑州市薛夏南街与小夏街交叉口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张女士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1-6352638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3楼3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