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保洁外运项目招标

索 引 号:005279186/2018-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关 键 词:政府采购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2-26发布日期:2017-12-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保洁外运项目招标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保洁外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保洁外运项目

招标编号:JSC2017-G-2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辖区垃圾清扫保洁外运,服务期一年。

    控制预算价:每月¥15610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主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具有郑州市环卫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3个月中的任何1个月的相关材料);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8、《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3楼311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八、本项目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 张老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0371-68100781

采购人联系地址:郑州市薛夏南街与小夏街交叉口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张女士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1-6352638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3楼3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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