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区社区开展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工作

索 引 号:769492411/2018-000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1-12发布日期:2018-01-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加工区社区开展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工作

自郑州市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出紧急通知,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响应,明湖办事处便立即开展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卫生应急响应相关工作,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检查企业并签订“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通知书”,至1月12日,加工区社区工作平稳、有序,无异常情况。

加工区社区严查城区内焚烧树叶、垃圾等,严禁露天烧烤,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能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饭店;持续加大工地源头管控、严禁露天烧烤、严查渣土运输、强化冲洗除尘,联防联动,抓执行、抓落实,持续深入开展“五查一冲洗”相关工作。同时,强制性要求全市停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迁施工,要求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城区主次干道、重要市道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两次(非冰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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