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1390583/2016-0000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8-01-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做好区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2、负责做好组织、宣传、统战、党建、纪检及平安建设工作;
3、负责做好区督办件的督办、科室季评和年底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做好财务、人事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综合性文稿的草拟、信息上报、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6、负责做好考勤和请销假、印章管理、报刊征订发放、会议组织、对外协调、办公用品采购等日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