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186/2018-000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政府采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23 | 发布日期:2018-01-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投资【2017】485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薛夏街以北、贾鲁街以南、夏庄街以西、规划薛岗街以东;
2.3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净水厂一座(20万吨/日)、新建取水泵站一座(20万吨/日)、新建原水管道约16公里、配水管网约18公里等;
2.4 招标范围: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5 项目总投资:约88864万元;
2.6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2.8 造价咨询周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执业年限以初始注册时间为准),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没有正在承接的造价咨询项目(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自来水或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类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中显示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3.4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函须在有效期内);
3.5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由各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到报名现场采集相关信息(一经报名不得更换),同时对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对,具体报名提交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书、没有正在承接的造价咨询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近三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由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一年);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企业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8)企业出具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近三年无重大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的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13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廖女士
电 话:0371-676967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 系 人:娄先生
电 话:0371-6394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