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47900/2016-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北林路 | 关 键 词:电子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30 | 发布日期:2018-01-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加强各级网格管理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协调和沟通,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例会(以下简称例会)由各级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人召集,例会依据管理层级分为二级:街道例会和社区例会。
二、例会时间:街道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社区(村)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具体会议时候依据工作需要决定。
三、参会人员:街道例会的参会对象为街道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社区(村)网格负责人、区直职能部门分包领导、市区群众工作队负责人;社区(村)例会的参会对象为社区(村)第一书记、基础网格责任人、区直职能部门分包社区(村)人员和市、区群众工作队。
四、会议内容:分析研判辖区内社情民意,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落实责任人办理,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查找分析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进行网格服务典型事例、良谋良策经验交流;根据例会确定的事项,本层级组织确实不能解决的,按网格化管理工作办事流程提交上一层级组织,并予跟踪,及时做好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五、会议要求:所有与会人员须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事先请假并征得同意。会议决定的须保密事项,所有与会人员必须保密,确保信息不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