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61030138/2018-00014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兽医管理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 | 关 键 词:畜牧,诊疗许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01 | 发布日期:2018-02-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加强我区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秩序,农经委认真做好辖区内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近日,农经委受理来自我区哈妮宠物医院的许可申请,经过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以及对本机构的经营场所面积和布局、诊疗设施设备、从业人员执业资质、管理制度、无害化处理标准以及医疗废物的处理办法等情况的实地查看,认为该机构具有动物诊疗能力,并予以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
证件办理之后,农经委将继续对该诊所进行不定期回访检查,保证诊疗效果。同时,加大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引导动物诊疗机构自觉规范诊疗行为,为动物诊疗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