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7178/2018-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档案/档案管理 | |
发布机构:惠济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 | 关 键 词:档案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05 | 发布日期:2018-02-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实行分类立卷、集中存放、分口管理模式。
2、各科室要按照案卷质量要求,对各类文件资料整理,于次年三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4、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
5、外单位查阅本单位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6、查阅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许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并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且不得转借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