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186/2018-001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政府采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6 | 发布日期:2018-02-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采购电瓶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采购电瓶车项目
项目编号:JSC2017-J-2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采购电瓶车,含巡逻安保电动车2辆、双排座电动货车1辆、电动货斗搬运车1辆、消防巡逻电动车1辆、封闭式电动观光车1辆。
控制预算价:384500元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3个月中的任何1个月的相关材料);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四楼411房间)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响应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9时整
七、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3月6日9时整
谈判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八、本次谈判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司老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0371-66758706
采购人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贸路与货栈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采购中心联系人:李先生 王女士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1-6352635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四楼4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