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网格问题“双报告”制度

索 引 号:740747900/2016-000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金水区北林路关 键 词:电子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7发布日期:2018-02-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社区网格问题“双报告”制度

一、网格责任人发现问题超出职责范围后,既要向社区网格报告,还要向区直职能部门联系社区人员报告,确保各种问题对口职能部门职责联系社区人员有效快速解决;

二、网格责任人发现问题超出职责范围上报后,要根据问题类别及时与社区网格或区直职能部门联系社区人员沟通、协调,共同研究问题解决办法,确保问题在基层及时解决;

三、区直职能部门联系社区人员发现问题后,要第一时间通报网格责任人,共同研究问题解决办法,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及时向本单位上报,最大限度地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网格责任人要分阶段跟进督促上报问题解决进度;

四、区直职能部门对口问题解决后,要及时向网格责任人反馈,将上报问题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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