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321824/2015-0003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2 | 发布日期:2018-03-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南阳路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能
1、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把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社区和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落实各项奖励政策,依托社区组织和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建立健全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与辖区单位和社区签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单位和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认 真贯彻“三为主”工作方针,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和交流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生育、节育情况及一、二 孩生育证的登记、发放,建立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与信息。
4、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督促辖区单位、社区向育龄群众提供各项计生服务,指导各社区做好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依法登记并负责办理《三孩生育服务证》初审,协调落实辖区居民奖励扶助政策,协助上级计划生育部门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维护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6、为育龄群众做好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转变。
8、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使计生协会成为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9、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各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