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0742820/2018-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惠济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电子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5 | 发布日期:2018-03-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保证我办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更好地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设备的完好率,由专门工作人员定期对计算机等设备进行包括检查、检修等保养工作。
二、建立计算机等设备的维修档案,做到每台设备有一个管理维护档案。同时,对计算机等设备的技术材料、图纸做好保管工作。
三、遵循先检查处理、后考虑外出维修更换的原则。凡需外出修理的计算机等设备均应填写外出修理或更换设备申请单,并提交党政办批复。
四、部门在计算机使用、网络运行、软件运用等方面遇到问题,发现故障时应及时与党政办工作人员联系。
五、党政办在接到维护申请后,根据登记的先后顺序和工作的缓急程度,区分不同故障类型和维护性质进行维护。
六、在处理故障、进行维护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文档,确保维护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七、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保证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一旦发生计算机故障,应立即报告党政办。
八、进行计算机等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