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3108562/2018-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5 | 发布日期:2018-03-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惠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坚持依法、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部门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工人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期限及承诺服务等。
三、公开主要采取设立公开栏、公示栏、意见箱、召开会议、印发材料等形式。
四、政务公开根据情况及时予以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
五、政务公开公示栏由办公室专人管理,适时更换有关内容。
六、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七、政务公开随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一起检查,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八、各项制度公开,凡是经局班子研究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车辆、机关工作制度等,能上墙的上墙,不能上墙的打印成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