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237/2018-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电子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5 | 发布日期:2018-03-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3-05 | 废止日期 |
1、各联网部门要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科室电脑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各联网部门在建筑改造施工中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网线)改建、迁移时、应与区信息中心协商实施。
3、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电子信箱及其他网络服务功能,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5、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进行网络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6、各联网部门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