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05279186/2018-001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关 键 词:政府采购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06发布日期:2018-03-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项目

招标编号:JSC2018-G-2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本次采购为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配备,主要包含服务器、以太网交换机、日志审计、电子卷宗自动编目、交互式多媒体检委会会议终端、网络中控主机、管理电脑等。

    控制预算价:118015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主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3个月中的任何1个月的相关材料);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八、本项目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人:赵老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0371-67151875

采购人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18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张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1-6352635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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