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索 引 号:054713380/2018-00013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组织,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06发布日期:2018-03-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定机关有关政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查办、机要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活动。负责本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执法装备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承担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定有关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综合协调科。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综合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承担督促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及考核评价的具体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三)食品生产监管科。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监督食品生产者实施食品安全标准;掌握分析食品生产安全形势,组织查处食品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食品流通监管科。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食品流通行政许可相关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监督食品经营者实施食品安全标准;掌握分析食品流通安全形势,组织查处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五)餐饮食品监管科。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相关具体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工作,监督食品经营者实施食品安全标准;掌握分析食品餐饮服务安全形势,组织查处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承担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六)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承担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有关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掌握分析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安全形势,组织查处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参与相关药品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监督抽验及安全风险评估,组织查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参与相关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形势,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相关安全事故调查。
      (七)行政审批科。管理行政许可受理工作,承担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相关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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